(上圖綠色表示天橋,紅色表示照相的區域)

不知道哪時候開始,台北市又恢復這種可以偷拍取締的方式
這個點就在台北市的和平東路上(和平東路與新生南路交叉口)
那邊有個天橋,所以幾乎每天都有警察站在橋上拍
那為什麼我會知道呢?因為約五六年前我被照過一張~╮(╯▽╰)╭
沒想到過了五六年了,這個點還是很熱門阿!
(警察照一張,可以有五六台機車違規,你就知道有多熱門了)

其實我都覺得是非戰之罪,警察主要是照機車禁行快車道
可是我是覺得那邊的路況很差!
因為那邊的路口有個加油站,所以常有車會塞在外線道
加上也有個公車停靠點(不確定,但是我很肯定,那裡很多巴士)
常常都會被逼到內二車道或是想超過那些大型車,就會騎裡面

不過自從我被照過之後,我就很守法了…o(一︿一+)o
每次經過那裡,都會不自覺的抬頭看看天橋
然後看著旁邊的機車呼蕭而過…心中只能對他們說"安心上路了"
這又讓我想到前陣子的一條新聞"國民黨立委江連福賄選案 台中地院判無罪"
主要內容是因為法官認定錄定的內容與錄音是非法取得!!!
因為侵犯憲法保障秘密通訊自由之虞,沒有證據能力

那警察偷拍我~有沒有違法阿??
我又沒同意他拍我~ (╯‵□′)╯︵ ┴─┴ 

重點:騎經該路段請小心,以免紅單上身!!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un08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