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朋友問我?怎麼不用跑步的方式。這樣比較有運動到
其實這個問題,我有想過,也有作過功課
一方面是因為我現在的體重很重,跑步對我的膝蓋負荷太大
所以醫生是不建議我跑步
另外一方面,跑步並不一定會比快走消耗的熱量多
詳情可見這篇運動生理學的說明
所以我改用快走的方式,來當成我運動的項目

其實消耗熱量的運動。重點在時間,而非運動的強度
把運動的時間拉長,自然可以消耗掉脂肪
最常聽到的數字"333 運動"就是個例子

動頻率:每週三次以上
運動時間:每次持續三十分鐘
運動強度:心跳達到每分鐘一百三十下

這是建議一般人該有的運動量
而我是該死的死胖子,所以更需要運動
現在時間有拉長到一個小時,只是心跳部份不確定是否有跳那麼快
看來還要找些工具來幫幫忙

這次,我一定要減重成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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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un08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